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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出台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,水环境损害终身追责
9月27日,浙江省绍兴市举行《河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》和《湖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》发布及研讨会,并发布治水吉祥物“小禹儿”。这也是全国第一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。
据了解,两套标准对河长和湖长的管理要求、工作职责、巡查要求和考核问责等进行界定和细化。其中明确,对造成水域面积萎缩、水体恶化和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。
绍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,域内河网密布、纵横交叉。全市共有河流6759条,总长度10887公里;总水域面积642平方公里,占国土面积的7.76%。特别是中心城区水域面积占14.7%,为浙江省地级市之首。丰富的水域资源也形成了绍兴的产业偏水度高,高污染、高排放产业占据相当分量,由此带来的水环境治理任务十分繁重。
为此,绍兴早在2012年即出台《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“河长制”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对市区二环以内的49条主要河道采取“河长制”管理模式,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,落实管理责任。这是浙江最早出现的河长制管理模式。2017年,该市又在全国率先推行“湖长制”管理,发布全国首张湖长地图,围绕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水生态修复、水环境执法监管六大重点任务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。
据介绍,绍兴已建立健全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河湖长体系,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5557名、小微水体河长1920名,设立各级湖长3799名,在每一处都设置了河湖长公示牌,实现了河湖长在绍兴水域的全覆盖。
从2017年开始,绍兴积极探索河湖长制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,从制度上规范和完善河湖的治理和保护。目前绍兴市已完成河湖长制地方标准的制定,并入列省级标准化试点。
绍兴出台的河湖长制标准,对河湖长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设置得非常具体,各有9大项若干小项。两套标准都设置了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体系,都鼓励公众参与,鼓励设置民间河湖长,不管是河长还是湖长都要设置相应一级的河道警长,都对“一河一策”“一湖一策”“一源一策”及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作出明确要求
同时,对河湖长的工作任务规定的都很系统,主要包括统筹协调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、水生态修复、执法监管等七大类。标准对河湖长巡河巡湖的要求规定得尤其细致。比如,对村级河湖长的巡河巡湖,标准设定了10项,包括保洁是否到位、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、水体有无异味、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等。
